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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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38
根据协议,补贴定义为一国境内的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措施或其他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从而给予受益者特定的利益。补贴具有以下关键特征:
首先,补贴源于政府行为,包括中央政府、州省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在政府干预下的私人行为,其行为体现了政府的财政干预。
其次,补贴本质上是财政性措施,需来源于公共财政账户,即政府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出。
补贴的受益方通常为企业或销售者,它们从政府资助计划中获得超出市场价值或优惠条件的利益。若没有这种利益的给予,便不能被视为补贴。
然而,协议调整的补贴并非所有都符合这些特征,其关键在于专向性。这种专向性针对的是特定企业、行业、地区或与出口和国产产品相关的补贴。以下是四种具有专向性的补贴类型:
这些专向补贴的存在,使得协议对补贴的处理更为复杂,只有在特定的专向情况下,才会实施协议规定的补救措施。
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