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和违约金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7:17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9:23
1、“到底应不应该给违约金”: 如果你的合同是2008年以后签定的、且单位并没有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的违约金无效,你可以不交。如果参你进行了专项培训:你应当按约定交违约金。是否应该交违约金你自己对照你的情况来确定。
2、“还有我的户口没签过来,档案过来了。 如果我直接走人的后果严重吗? ”:只要单位没有对你进行过专项培训:你可以不交违约金、直接走人,至于户口和档案,如果单位强行扣压以迫使你交违约金: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来解决,按《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单位必须给你办理档案和相关解除合同的手续。
3、“那个档案对我来说还有没有意义?”:
(1)如果你打定主意这一辈子都自己干了,那档案也确实没有多大意义了,但以后如果你想办退休、办社保可就不行了。建议你:能办档案转移还是尽量办,因为你还年轻,你不知道你以后会有什么情况出现,一旦到时候需要档案时再去办,可就难了(也许就不可能了)。不能因为单位可能会给你找的小麻烦就放弃(而且这个麻烦完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决的)
(2)即使你不要档案,但户口是必须要转的,你不想成为“黑人”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9:23
他给你培训过吗?如果给了,就交培训费。没培训过不用付违约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9:21
《劳动合同法》里面是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可查阅第二十二条。该违约金只是针对那些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形适用。如果你是技术人员,要付违约金的风险就很高——视情况你再提问吧。至于那些基础的岗位知识培训本来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提供的,谈不上是“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指的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是针对用人单位置之不理、长时间拖延的情形。既然你的申请已经批下来了,那就是说有两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意愿。只不过你是无条件解除,对方附带条件。
最好的办法,是跟用人单位协商,挑明它的要求不合理之处,据理力争;一走了之不是我辈新人的做法,而且也很容易遗留矛盾。
一点提示,你说你是08届的学生。那就是你在那里工作的时间应该很短。我想那个单位在你进来后,很大可能并没有帮你办理保险;如果这样,它就没履行法律义务,你可以作为协商谈判的筹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9:20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你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可以不用交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