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给了一块地皮,我盖了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兄弟姐妹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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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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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6:24
你在问题里没有说清楚土地性质,也没有说明建房子是不是经过审批,而且母亲给你的地原来的情况也不清楚,所以这个问题有很多假设。如果这块地是你父母亲的。那么;
1、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遗产不能直接进行继承,必须经过村委会同意,才可以变更使用人,如果土地作为家里的财产变更给你时大家同意,你建房经过了合法审批,则你办房产证不需要兄弟姐妹到场。
2、国有土地。1)国有土地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财产依法自由处置,如果你父亲对财产的继承没有特别说明,那么你父亲的遗产可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你母亲给你的土地没有经过全体继承人的同意,从法律上说,是不合法的,其他继承人有权提出异议。2)如果1)的都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你母亲把土地给你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则你不能办理你的房产证,因为法律上土地不是你的,依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一致原则,不是你的,你就不能进行登记,也就不用兄弟姐妹到场了。
根据你的问题的描述,我看你目前这个房子基本上没有审批手续,我看你还是先想办法把审批手续办下来。有了审批手续,房产证啊,土地证啊并不难的。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没有经过批准,兄弟姐妹到场也办不了,经过批准,那就不需要兄弟姐妹到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