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条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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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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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52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时间的条款是员工每天工作的时间是不能超过8个小时的,每周工作的时间应该控制在44个小时之内,而且每周至少要保证员工有一天的休息日,超过这个时间范围内的公司就得支部加支付加班费,关于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劳资双方协商的。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条款是什么?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但是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若有特殊原因,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合同期限可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上关于劳动关系当中的时间条款比较多,但是,像有些职工影响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就不受法律制度的约束了。不过,在公司单方面确定了劳动合同的时间之后,职工要注意核对一下劳动合同的期限跟试用期的时间是否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