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保护层《规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22:1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21:15
混凝土保护层的设计标准在《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一类环境下的预制构件,若由工厂生产且混凝土强度达到C20及以上,可按表9.2.1减少5mm保护层厚度,但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不得小于15mm。二类环境下,预制构件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时,保护层厚度参照一类环境数值。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和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也有明确的最小值。
在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相应数值减10mm,且至少10mm;梁、柱中的箍筋和构造钢筋则要求至少15mm的保护层。当纵向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超过40mm,需要采取防裂构造措施。对于有防火要求的建筑,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在四、五类环境中的建筑物,其保护层厚度同样需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重要部位如悬挑梁和板,易发生钢筋位移的区域需进行结构实体检验,主要关注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方法包括非破损和局部破损,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7~+10mm,板类为-5~+8mm。检验合格点率需达到90%及以上,如不合格,可进行复检,但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