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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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5:50
关于合同签订日期的问题,实际上并非合同必要条款之一。若该项信息未予以明确记载,并不意味着将对合同效力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因此,只要合同包含了如下所列的必备条款,便能够合法有效地存在:首先,当合同达成时,缔结合同的双方必须均具备全面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双方在协商并签署合同时,其表达的意愿应当是真实且无任何欺诈、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的干扰;最后,合同的具体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与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俗相悖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