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决议书更改营业范围应该怎么记录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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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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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09:51
修改公司营业范围的股东会议决议书当中记录的内容应该有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会议的性质,会议的通知情况,理论上是应该15天就通知股东的,然后就是各位股东的到会情况,各位股东对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最终决议,结尾的部分应该加盖公司的公章。
一、股东决议书更改营业范围应该怎么记录会议内容?(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三)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四)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五)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哪些?1、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2、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2)发行本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
公司的营业范围是可以更改的,但更改公司营业范围的前提条件是2/3以上股东都同意,形成股东会议决议书以后,需要到工商局变更公司的营业执照,因为经营范围的变更属于重大事项。其实根据公司变更以后的经营范围,有些项目可能还得经过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