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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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5:55
微信、支付宝转账,有相应的书面借款协议、借条为宜。如果款已经借出去了,需要通过聊天记录、第三人证言、催款录音、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和转账事实,从而形成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证据链。在当下电子设备普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案件,大多数人会选择通过支付宝、微信来进行转账。发生纠纷时,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为何有的案件中微信转账记录可以用来作为证据,而有的案件则不行?但是又不能将所有的情况都一概而论,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证明力不同。
网友咨询:
微信转账可以做为法庭证据吗
韩志清律师解答:
可以作为证据,作为证据,必须具备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且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法庭根据。一般认为,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这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征,具体表现为: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韩志清律师补充:
1、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
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2、未有有利信息,借贷事实无法确定。
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此时法官也无法确定,是否是由于借贷关系才发生的转账行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这种情况即时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是无法来让债务人还款的,在这个问题上,债务人完全可以说是债权人还给他的钱。
但是微信转账也是有不利后果的:
1、仅有微信转账记录,无其他有利证据,无法判断借贷关系的存在;
2、给了债务人较大的狡辩空间,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太弱。
韩律师结语:微信借款时不妨将双方的借贷关系说清楚,然后将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共同截屏,如此才能作为一份完整的证据。在仅有微信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先确认双方借贷关系,起诉后再提供微信转账记录来证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