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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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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1 09:26
其实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没有太大意义的,虽然在大众的普遍认知中都觉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那么这个房子就是谁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房子的归属权其实主要是取决于房产登记这一项工作的,就比如说一个人去买了二手房,那么他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房管局进行登记。
而且就房子这个问题来说,如果去世的人,他生前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按照他的遗嘱进行遗产上的分配,但是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应该按照一定的次序来进行房产的分配,最先继承他的遗产的,应该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这些遗产继承人都不存在,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权的时候才会轮到兄弟姐妹。
所以问题中的三叔还有无理由来分房子,主要还是看二叔去世之前有没有签下什么不让三叔继承遗产的协议。因为其实三叔跟问题中的父亲都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虽然题中父亲迅速的去办理的房产证,可能就是去做了将房产证的房产证中的名字进行变更这样一件事,但是这并不能就此证明这个房子的归属权就是属于父亲的。
而且就人与人的关系来说,即使这个房子最后属于了题中的父亲,但是三叔作为一个亲缘关系较近的人,必然也会通过各种渠道来争取自己的利益,最终应该也是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裁决。因为三叔是有充分的理由进行分房子的,毕竟大家亲缘关系都是一样的,没有谁更深,谁更浅一说。
但换句话说,即使将这种房子规划于自己名下,其实日子并非会过得想象中那么快乐,可能会不胜其扰,还是希望可以跟家中的长辈一起坐下来,然后请几个当地的法律律师共同来商讨这件事情,裁决出一个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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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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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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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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