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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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0:07
原告在民事诉讼举证权利是必须的。如果双方出现不能协商的纠纷的,就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提起诉讼,*将会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审理,并且需要原告进行举证,这对案件的判决的结果是十分重要的。一、原告在民事诉讼举证权利是必须的吗?
原告在民事诉讼举证权利是必须的。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二 、民事诉讼案件中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是什么?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三、民事诉讼纠纷的特点是什么?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表现了我国民事诉讼的审理的灵活性,同时也保障了民事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的公平,谁主张谁举证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是存在着特殊情形的存在,比如*的调查收集证明的责任。了解谁主张是举证的证据规则有利于保障原被告的权利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