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银行贷款10万作为生意周转金,私刻了一个单位的公章盖的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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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6:04
一般而言,银行放贷必须要经过认真地调查,在签订合同时,更是必须借款人、保证人亲办,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很少出现的,除了银行信贷人员与你朋友内外勾结。贷款按时还清,当然最好,只不过另外被冒了名的朋友,会在银行征信系统留下记录;但如果出现贷款本多金或利息逾期甚至还不上的情况,征信会出现不良记录。你朋友私刻公章这不用说是犯法的事,不但会涉及到民事、还会涉及到刑事违法。先让他快还款吧,别先考虑丢工作的事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6:07
晕倒,这是金融诈骗啊!千万别被发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6:08
绝对犯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因此,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是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的,如果仿造的数量超过三个,依法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私刻公章的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希望你朋友赶快还贷并求老天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