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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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6:49
关于无被害人犯罪存在两种理解,一种是刑法学上的犯罪,另一种是犯罪学上的犯罪。刑法学是一门规范性学科,其将犯罪认定为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触犯刑法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从法律层面上对其予以确认。而犯罪学上的犯罪是自成体系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客观存在,即从事实层面上对其予以确认。可见,犯罪学中犯罪概念的外延大于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外延。一般认为,犯罪学上的犯罪,除了刑法规定的犯罪以外,还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不良反社会行为等否定性评价行为。因此,笔者在本文中所指称的无被害人犯罪是犯罪学意义上的无被害人犯罪,而非刑法学上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