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5:2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10
不可以。
一、“总价包干”与“单价计量”及“按实结算”是相矛盾的。既然设计深度不足,以后可能发生工程量增减,不好预料哪一部分工程量出现增减及增减多少,所以包干也没有意义,对于合同双方都有风险。建议合同双方考虑“单价计量”(报价定价、按实计量)然后“按实结算”。
二、固定综合单价的意思是指施工承包起企业今后的计量结算必须执行投标文件清单中的单价,该单价不可调。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企业承担物价上涨带来的价的风险。建设单位(业主)应承担不属于施工承包企业责任的工程量变化(业主承担量的风险)。所以工程量按实际计量。
扩展资料: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5、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价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08
因为“总价包干”(一口价)与“单价计量”及“按实结算”相矛盾。既然设计深度不足,以后可能发生工程量增减,不好预知以后哪一部分工程量出现增减及增减程度大小,所以说包干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毕竟这些客观的存在对于合同双方都有风险。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09
不可以。
一、“总价包干”与“单价计量”及“按实结算”是相矛盾的。既然设计深度不足,以后可能发生工程量增减,不好预料哪一部分工程量出现增减及增减多少,所以包干也没有意义,对于合同双方都有风险。
二、固定综合单价的意思是指施工承包起企业今后的计量结算必须执行投标文件清单中的单价,该单价不可调。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企业承担物价上涨带来的价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07
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可以包括“总价包干”、“单价计量”、“按实结算”的混合存在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08
我认为是不可以,因为“总价包干”与“单价计量”及“按实结算”是相矛盾的。既然设计深度不足,以后可能发生工程量增减,不好预料哪一部分工程量出现增减及增减多少,所以包干也没有意义,对于合同双方都有风险。建议合同双方考虑“单价计量”(报价定价、按实计量)然后“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