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在贷款时能取出来做首付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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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3:49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不可以提出来付首付?
这个问题各个城市的规定各有不同,一般来说,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付首付,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的公积金金额。简称“又取又贷”,第二套房及以上不行。
办理程序如下:如果你是首次购买商品房,事先给开发商说好,你是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还要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付首付,首付款从公积金管理中心你的个人账户划入开发商的一般结算账户一经确认后,冲抵你的首付款,还要给你开首付款缴款收据。说好后,缴了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后(一般几万快钱,如果没有上述原因,要现金或转账一次*足首付款后才能签订购房合同),记得是申贷前提取哈!接下来,可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原件和你的《住房信息查询函》(房管部门出具)向当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交纳购房首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一两个工作日内给你答复并办理,公积金提取会以转账方式划入开发商一般结算账户内,你只需拿好银行转账凭据给开发商开首付款收据就可以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3:49
不能,现在重庆这边公积金代款连首付都提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