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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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1:08
1. *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福利等工作,协助县区司法局管理,并负责律师、公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称评审,以及干部培训和评优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司法工作的规划与实施监督,协助处理日常事务,管理公文、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财务和后勤保障事务,包括机关资产管理、安全和接待等。
3. 法制宣传科:负责全市法制宣传,制定普法计划并执行,协调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报道。
4. 法规教育科:进行司法行政研究,参与法规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指导法制建设、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司法鉴定和司法考试,负责仲裁机构登记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批。
5. 律师管理科:管理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考核、教育、审计和市场规范,负责律师协会日常事务。
6. 公证管理科:监督公证机构和业务活动,负责公证员资格审批,检查执业情况,处理违纪行为,审核复杂案件,管理公证员协会。
7. 基层工作科: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解矛盾纠纷,管理基层法律服务,负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