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5:4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0:02
对于符合政策规定,希望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妇女,需在特定条件下提交申请。当第一个孩子的年龄满三周岁零三个月(除非女方已满28周岁),需在单月(1、3、5、7、9、11月)的20日前,以书面形式填写《二孩生育指标审批表》。这份表格需由村专干从乡镇计生办领取或在村专干处获取,一式三份。申请人需经管辖中心户长和专干核实并签字,然后提交至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
接下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会负责核实并签字盖章,随后连同夫妇双方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相关资料,上报至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办会派遣专人调查核实申请夫妇的情况及资料,通过育龄妇女信息库进行复核,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至县区市计生局,附带《审批表》和相关资料。
县区市计生局在双月(2、4、6、8、10、12月)的15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夫妇发放审批文件和《二孩生育证》。乡镇办在收到审批文件后,会在20天内将《二孩生育证》送到申请人手中,并口头通知他们凭此证可停止避孕,准备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
二胎指标指第二胎合法生育指标。2012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李兴浩针对“二胎指标”提出了“二胎生育权转赠”的建议,激起了网民的热烈关注。“二胎生育权转赠”的建议被解读为“二胎生育权转让”,不少人质疑该建议是“让富人享受生育特权”,但也有部分网友表示这种说法道出了部分人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