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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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4:02
1.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一年增发5%。
2、国家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这是只是退伍补助,不包括其他的一些补助(特区由特区补助、中西部困难地区国家会有困难补助)由于服役地区不同,兵种不同(海空军较高)。因此退伍费用差距比较大。 范围在两万到五万不等。*部队二级士官复员可以拿到五万元。
另:这只是一个地方的标准,不同地区的安置费用差异还是挺大的。因此只要当地*给的补助金+部队国家退役金之和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就可以,还是那句话不同地区差异真的很大。
具体什么情况发 要勤去当地民政局咨询,记住一定要勤去,网上有老兵反应,退伍3,4年才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