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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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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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6 12:51
(一)注重教育实效,致力于营造以廉为荣、自觉防腐的氛围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治本之策。
①教育内容上,要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因素的侵蚀,保持健康心态。二是加强宗旨观念教育。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仆意识,恪守艰苦创业,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要加强拒腐防变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免疫力”,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②在教育的对象上,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应选择科级领导干部(特别党政“一把手”),各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主职干部。③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要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既要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当中汲取教训。
(二)深化制度建设,致力于规范为官为政、理事理财的行为
针对当前发案的特点和原因,应着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设:一是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定要经过组织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二是实行权力分解制度,对有审批权的单位和管人、管钱、管物的岗位实行权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约的制度,防止个人以权谋私。对主要单位、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由过去一人操作变为几人合作,由领导单独审批转变为集体决策。对管人、管物、管钱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单位,要有针对性建章立制,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严格执行政(村)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对重大决策、财务收支等情况,凡是能公开的,应一律公开,对未真正落实政(村)务公开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强化财政监控,规范落实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增多与当前财经制度不完善、财经纪律松弛等因素密切相关,要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就必须规范和完善财经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政府采购、村财帐乡代理等制度,严格把好财政资金和其它资金收支审批关,堵塞漏洞,杜绝一切违规资金的运作行为。五是进一步健全规范土地、山林经营权流转、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六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通过健全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三)加强权利运行监督,致力于健全设计合理、制衡有效的机制
只有加强制约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现象。一是要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二是强化行政监督,充分运用执行监督手段,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使国家公务员廉政勤政。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在考核、提拔重用干部时要注重社会公论。同时,既要拓宽监督领域,又要突出监督重点。就目前而言,一是要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实践中,要紧紧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结合效能,形成立体、多维、全时的监督网络,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更具实效长效。
(四)充分履行职能,致力于体现有腐必惩、有乱必治的决心
查办案件是惩治与预防职务腐败的重要手段。对于那些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损害老百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才能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办案重点,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把经济类的违纪案列为重点,把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挪用挥霍公款案件列为重点,把妨碍农村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列为重点。二是认真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针对作案复杂隐蔽化,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办法,主动出击,积极查找案件线索,扩大案源。将查案工作和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三是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不单纯办案,要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掌握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办案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范措施加以防范。四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发挥协同办案的优势,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