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行政区划与地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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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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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8 05:19
日本的行政区划主要分为四个层级:都、道、府、县,以及市、町、村等基础地方公共团体。全国共有47个一级行政区,包括1个都(东京都)、1个道(北海道)、2个府(大阪府和京都府)和43个县。在这些行政区下设有市、町、村。部分偏远和离岛地区设有都道府县的行政派出机关支厅,这些近年多已改制并更名为县民局振兴局等。
与市同级的机构自1920年代起开始虚级化,但仍然承担地址标记、广域行政圈范围、都道府县议会选举划分等功能。为了应对大都市的需求,1956年开始创设政令指定都市制度(简称政令市),将都道府县的事务移让给这些政令市。政令市下设立区(行政区,不具备法人格),地址表记可以省略县名。全国共有20个政令市。
关于日本地方政府的介绍:1. 东京都通常所指的“东京”并非仅指行政区,而是指东京都市圈。在行政区划分上,东京都包括23个特别区(原东京市)、三多摩地区(位于23区西边)以及一些由东京都管辖的太平洋岛屿。2. 北海道没有实行县制,仍旧保持道政。北海道下分为14个支厅,支厅下再分为市和郡,郡下为町和村。在对马和壹岐设立市之后,除北海道外,只有东京都的几个海上支厅,不过这些支厅和郡是平行关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日本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