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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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53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优良的教学秩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我校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行的学分制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本科生涵盖了四个不同学制:四年制、五年制,以及“学硕连读”班和医学七年制学生。
第三条在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中,教务处担任主要的管理部门和执行机构,负责相关事务的监督和管理。
(2006年5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