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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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揭阳市区的供水设施管理规定中,强调了对这些关键基础设施的严格保护。
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供水设施进行任何破坏行为,确保其完整性。
当供水设施遇到紧急故障,供水企业需立即采取措施抢修,同时,*、公路、建设等相关部门需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抢修过程中,企业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操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在供水设施周围,特别是地下管道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修建建筑或堆放物品,以防止对供水设施造成潜在威胁。
在进行可能影响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前,建设单位需事先通知供水企业,以便共同商定保护措施,建设单位需负责实施这些措施以确保设施安全。
未经供水企业同意和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改动、拆装或迁移供水设施的行为都被严格禁止。若施工过程中造成设施损坏,需由责任方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
自建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系统的连接也受到严格控制,必须得到供水企业、市水务和卫生部门的许可,并确保连接点的安全措施到位。
供水设施的维护责任清晰划分,供水企业负责结算水表前的设施检查和维护,而用户则需管理维护结算水表后的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委托单位负责。
明确规定了禁止的一系列行为,包括损害或擅自操作供水设施、占用供水设施、连接非正规管网等,以及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可能影响设施的活动。
公共消防栓由供水企业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消防机构进行监督,相关费用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消防栓的使用仅限于消防需要,火灾后消防单位需及时报告用水情况,以便供水企业进行检查和维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揭阳市区供用水管理规定》。该《办法》经2011年12月29日揭阳市*第4届4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1月7日揭阳市*令第34号公布。《办法》分总则、供水水源、供水设施建设管理、供水设施维护管理、供水生产管理、供水与用水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9章4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月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