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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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12:30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的翻译,旨在弘扬“取法人际,天道归一”的理念。天地间,万物繁衍生息,其背后必有亘古不变的法则。天地,乃自然之体现;众生,为自然赋予的生命体,人是其中的最高存在。人类之所以能居万物之首,不仅因为生于自然,更因为能领悟自然,运用理性与智慧创造,受益于自然。因此,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庄子的“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与“天人合一”之说,揭示了人类的最高智慧与境界。然而,最高的智慧并非总是功利的智慧,最高的境界亦非现实的境界,这是人类作为万物之灵的本性使然。尽管有缺陷,却理所当然。自古至今,人类始终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中存在与发展。然而,人类的自然本性,以及通过理性确认的社会秩序,使得人类能在这种永恒矛盾中生存与发展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