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23: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5:27
诉讼时效过期实际上是没有补救办法,但是在诉讼时效还没有过期的情况之下,是有一些具体的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需要重新的计算诉讼时效,比如说因为发生起诉或者是因为债务是同一履行债务。一、诉讼时效过期有什么补救办法?
诉讼时效过期实际上是没有补救办法,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超诉讼时效,在起诉到法院后,若对方以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依法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督促债权人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一旦意识到债权将要超过诉讼时效,也应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得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是什么?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过期的话,那么确实是没有一些补救的方式,如果诉讼时效还没有过期,但是也即将过期,资质是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5:28
诉讼时效过期实际上是没有补救办法,但是在诉讼时效还没有过期的情况之下,是有一些具体的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需要重新的计算诉讼时效,比如说因为发生起诉或者是因为债务是同一履行债务。一、诉讼时效过期有什么补救办法?
诉讼时效过期实际上是没有补救办法,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超诉讼时效,在起诉到法院后,若对方以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依法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督促债权人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一旦意识到债权将要超过诉讼时效,也应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得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是什么?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过期的话,那么确实是没有一些补救的方式,如果诉讼时效还没有过期,但是也即将过期,资质是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