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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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7:59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是否需要经历冷静期,取决于双方采取的离婚具体方式是什么,如果是协议离婚按照要求需要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其中任意一方后悔的可以随时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双方当事人不再申请离婚登记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满坚持离婚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是需要经历三十日冷静期的,但是诉讼离婚不需要,因此是否需要离婚冷静期,主要看是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一个是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个是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三个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符合相关条件夫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可以领取离婚证。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是国家为了防止夫妻双方一时冲动作出错误选择,而针对协议离婚作出的法定强制性规定和要求,离婚冷静期届满以后还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如果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