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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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9:14
法律主观: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即不 能作为遗产 被继承。但是,农村房屋,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 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的遗产 ,不得继承。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