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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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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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3 19:48
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用及护理费等。劳动者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中伤残金标准是怎样的?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综上所述,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缴纳社保的,享受正常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医疗待遇主要是报销治疗工伤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在定点医院使用的医保用药,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报销。另外,构成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要应该支付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