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是不是对企业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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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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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7:35
江西省住建厅近日下发赣建建〔2013〕21号《关于全省45家“走出去”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为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加快建筑产业发展,自2013年9月2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招标人如确要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和开标时必须到场的允许我省在省外(境外)产值排名靠前的45家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指定本企业其他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加和处理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现在很多省市的住建厅已发文,省内招投标不再要求法人必须到场。继江西江西省住建厅之后,全国各省市也陆续发文,明确规定外省企业到本省投标也不在要求企业法人代表不许到现场。
也就是说,外省企业到本省投标工程项目,需要企业在地市级建设主管单位(建设局)进行外省企业进驻施工备案,开标需要出具进驻备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信用手册、三体系证书、企业简介就可以有法人指定委托人现场开标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7:35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时有的招标文件中要求到场的是法人,有的是建造师,也有法人建造师都必须到场的。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