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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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20:44
炒房团作为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其独特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炒房团的民间性体现在其自发性上,由公民自愿组成,以共同的购房盈利目标为宗旨,不受政府部门直接管辖。资金来源、人事组织及活动内容均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具有明显的民间属性。
其次,赢利性是炒房团的核心目标。其赢利方式各异,有的通过房产持有待涨,有的则通过操纵市场、虚假交易等方式实现暴利。这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性,将炒房团与一般社会团体区分开来。
炒房团的自主性体现在其内部管理上,重大决策由其自主决定,不受外部干预,体现了其自我管理和决策的灵活性。
然而,炒房团的法律边缘性是个复杂的问题。尽管社会合法性存在争议,且政府未给予明确的法律地位,炒房团成立的依据是民法自愿原则,但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
最后,松散性是炒房团的另一个特征。其成员构成不稳定,组织结构松散,缺乏严格的分工和规范运作,这使得炒房团行动具有随机性和流动性。
总的来说,炒房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无法用传统组织形式定义,它们是追求经济利益的自由联盟,其行动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可忽视。
炒房团是在全国房地产市场上进行投资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商品房价格产生影响的全国各地购房者组成的团队。它具有民间性、盈利性、自主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