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导致的法律问题?着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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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6:53
首先,这种情况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被食用后,致人死亡、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因此你父亲的情况算后果特别严重。
再次,*是靠证据判案的,因此你要提供翔实的证据,一是医院对你父亲死亡的原因证明,就是证明是死于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肾衰;二是所食酸奶的包装及销售证明,是你要求赔偿的证据,因为这种案子你可以把生产厂商和销售商列为连带责任人,要求他们负连带责任,找到一个就可以让他赔全部损失。
最后,就是如何打官司的问题,建议你最好找个刑事律师来办理,这种案子诉讼时效是一年,记着别超过了。
祝你维权成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6:53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了食物中毒,首先及时到医院检查身体,并保留相关检验资料。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维权:
(1)与该餐馆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