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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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02:05
餐饮业经营者责任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构成,所有合同约定均需以书面形式明确。保险责任涵盖如下情况:
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的餐饮服务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且依据中国法律,被保险人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赔偿。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指定的餐饮经营场所内,因火灾、爆炸事故,或者由于维修维护不当、场所设施缺陷,以及雇员疏忽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同样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当保险事故引发仲裁或诉讼,被保险人因此产生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在保险人书面同意下支付的其他必要合理费用(称为“法律费用”),保险公司也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餐饮业经营者责任保险是为餐饮业度身定制的一揽子综合保险套餐,也是国内首个针对餐饮业的保险产品。该综合保险又包括餐饮场所责任保险(俗称食客安心险)、财产损失保险、营业中断损失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现金保险、餐饮场所停车场责任保险6个险种。餐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购买其中的单个险种。另外,该综合保险对餐饮业主在经营餐馆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甚至对餐馆最担心的他人投毒和恶意破坏也都在可选的保障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