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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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3:59
烟台市国家税务局作为负责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其工作遵循垂直领导*,机构级别与同级*工作部门相当。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确保税收*的落地执行。
2. 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税收管理促进经济的宏观*和监督。
3. 负责*税、*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与稽查,以及*专用*、普通*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保障税收任务的完成。
4. 监督税务执法,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事宜,确保税收公正公平。
5. 管理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事务,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6. 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管理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审计等事务,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8. 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对下一级税务机构的领导班子进行管理。
9. 负责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等内部事务的管理。
10.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税务系统的廉洁高效。
11. 促进税收科研和学术交流,推动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奖励。
12. 规划和实施税收信息化工作,建设和维护税务信息系统。
13. 分析税收信息,组织税法宣传,提升公众税收知识。
14. 对税务代理行业进行行政监管,维护税收市场秩序。
15. 承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
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现内设12个行政科室,下辖14个全职能县(市、区)国税局、1个直属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