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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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0:35
土地市场的概念起源于古代,那时人们会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易,这样的场所为消费者节省了搜寻成本。土地市场主要分为一级、二级和*市场。
首先,一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也被称为土地一级市场。这是国家主导的市场,*部门通过征用或征收城镇和农村的集体土地,将其转变为国有土地后,以出让的形式供应给使用者。出让的土地可能处于原始状态(生地)或已经开发到具备基本设施(七通一平)的熟地。一级市场的交易权完全掌握在国家手中。
接着,二级市场,即房地产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者开发完成后,将新建的房地产初次出售或出租给消费者的市场。它主要针对的是新建商品房的初次流通,包括了土地使用者将满足转让条件的土地投入交易的部分。
最后,*市场,也称为房地产*市场,是购买者和个人再次买卖或出租已购得的房地产的场所。这包括了房地产的二次流通,比如房屋交换、抵押、典当等交易形式,它们使得房地产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流动。
这三个市场层次分别反映了土地从国家掌控到私人交易的不同阶段,它们共同构成了房地产市场的完整链条。
primary land market 土地市场 是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土地市场也称地产市场。土地市场中交易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土地市场中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具有期限性。我国土地市场有三种运行模式:一级市场即*出让市场,是指*有偿、有期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二级市场是指土地的作用权转让市场;*市场是指用地单位土地作用权的有偿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