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海宁 学校双休日上课 违反教育局规定么 有什么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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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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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0:01
呵呵,没法子哦,《教育法》并无对你们这方面确定权利,如果你们确实觉得压力太大,可以向家长反映,叫家长同学校商量一下,适当放松。也可以集体向校方反映,要求改善。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