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堂食什么时候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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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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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0 01:47
各街道办事处,区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历城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餐饮(堂食)经营有序恢复,研究制定了《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方案》、《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方案》
2:《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指引》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
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方案
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零时起,在全区范围内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活动。为做好和保障餐饮(堂食)经营有序恢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范围
全区区域内的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
二、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时间
自2022年12月6日零时起。
三、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应检尽检。对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属于高风险区、居家管理的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返岗;未持有5日内3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返岗。各街道要统筹协调、安全有序安排好恢复餐饮(堂食)经营的单位员工完成返岗前在“愿检尽检”点进行核酸检测。营业期间,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区指挥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二)严格场所消杀。餐饮单位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确保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做好消杀记录。
(三)严格人员管理。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员工和进出餐饮场所的供应商、外卖和顾客的场所码查验和测温工作。健康码红、黄码异常或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四)严格用餐管理。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70%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每个包间限1桌,自助餐戴口罩取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五)严格应急管理。餐饮单位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店,并立即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管控和消杀。
(六)严格主体责任。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检查,如有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等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七)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区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有序恢复堂食工作,维护疫情防控正常秩序。
(八)严格监督检查。商务、文旅部门要严格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的餐饮单位实施关停整顿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
附件2
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指引
为指导我区餐饮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从事餐饮(堂食)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管理、经营场所管理、用餐人员管理、食品采购管理、应急处置管理等。
二、从业人员管理
1.每日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每日扫场所码上岗,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到指定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行就医,禁止带病上岗。
2.严格核酸检测。属于高风险区、居家管理的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返岗;未持有5日内至少3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返岗。营业期间,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指挥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3.风险人员管理。提醒员工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从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4.送餐服务管理。做好送餐人员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不得从事送餐服务;严格落实食品包装相关规定,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5.做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三、经营场所管理
6.强化入口管理。餐饮经营场所管理者要规范张贴使用场所码,入口处设置查验检测点,安排专人负责,备好相应的防疫物资。
7.场所清洁消毒。餐饮单位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确保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做好消杀记录。
8.垃圾分类管理。经营场所产生的垃圾要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用餐人员管理
9.进门测温扫码。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场所码扫码查验,老年人、婴幼儿、中小学生、残疾人等无法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应出示电子或纸质健康码,由场所管理者代扫登记,测量体温后进店消费。出现异常或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10.严格用餐管理。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70%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每个包间限1桌,自助餐戴口罩取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1.提倡公筷公勺。推广分餐制,选择“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助”就餐形式。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五、食品采购管理
12.严格流程管理。加强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全过程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和信息登记。每天对物流车辆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相关信息留存。餐饮服务单位自有司乘人员要实行规范管理,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戴好口罩、手套。
13.严格食品采购。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不得采购使用“三无”产品。禁止采购、加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
14.进口冷链食品管理。销售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使用“山东冷链”,落实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等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六、应急处置管理
15.加强应急演练。餐饮经营单位均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新的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责任分工、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
16.场所疫情处置。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店并立即向属地街道报告,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管控和消杀。
原标题:济南历城区:有序恢复堂食,按接待能力的70%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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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0 01:42
各街道办事处,区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历城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餐饮(堂食)经营有序恢复,研究制定了《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方案》、《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方案》
2:《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指引》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
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方案
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零时起,在全区范围内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活动。为做好和保障餐饮(堂食)经营有序恢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范围
全区区域内的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
二、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时间
自2022年12月6日零时起。
三、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应检尽检。对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属于高风险区、居家管理的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返岗;未持有5日内3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返岗。各街道要统筹协调、安全有序安排好恢复餐饮(堂食)经营的单位员工完成返岗前在“愿检尽检”点进行核酸检测。营业期间,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区指挥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二)严格场所消杀。餐饮单位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确保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做好消杀记录。
(三)严格人员管理。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员工和进出餐饮场所的供应商、外卖和顾客的场所码查验和测温工作。健康码红、黄码异常或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四)严格用餐管理。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70%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每个包间限1桌,自助餐戴口罩取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五)严格应急管理。餐饮单位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店,并立即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管控和消杀。
(六)严格主体责任。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检查,如有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等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七)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区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有序恢复堂食工作,维护疫情防控正常秩序。
(八)严格监督检查。商务、文旅部门要严格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的餐饮单位实施关停整顿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
附件2
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指引
为指导我区餐饮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从事餐饮(堂食)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管理、经营场所管理、用餐人员管理、食品采购管理、应急处置管理等。
二、从业人员管理
1.每日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每日扫场所码上岗,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到指定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行就医,禁止带病上岗。
2.严格核酸检测。属于高风险区、居家管理的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返岗;未持有5日内至少3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返岗。营业期间,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指挥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3.风险人员管理。提醒员工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从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4.送餐服务管理。做好送餐人员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不得从事送餐服务;严格落实食品包装相关规定,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5.做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三、经营场所管理
6.强化入口管理。餐饮经营场所管理者要规范张贴使用场所码,入口处设置查验检测点,安排专人负责,备好相应的防疫物资。
7.场所清洁消毒。餐饮单位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确保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做好消杀记录。
8.垃圾分类管理。经营场所产生的垃圾要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用餐人员管理
9.进门测温扫码。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场所码扫码查验,老年人、婴幼儿、中小学生、残疾人等无法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应出示电子或纸质健康码,由场所管理者代扫登记,测量体温后进店消费。出现异常或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10.严格用餐管理。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70%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每个包间限1桌,自助餐戴口罩取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1.提倡公筷公勺。推广分餐制,选择“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助”就餐形式。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五、食品采购管理
12.严格流程管理。加强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全过程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和信息登记。每天对物流车辆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相关信息留存。餐饮服务单位自有司乘人员要实行规范管理,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戴好口罩、手套。
13.严格食品采购。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不得采购使用“三无”产品。禁止采购、加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
14.进口冷链食品管理。销售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使用“山东冷链”,落实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等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六、应急处置管理
15.加强应急演练。餐饮经营单位均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新的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责任分工、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
16.场所疫情处置。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店并立即向属地街道报告,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管控和消杀。
原标题:济南历城区:有序恢复堂食,按接待能力的70%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