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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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20:16
第八章 附则详细规定了嘉兴市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措施。首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主要包括大修和中修项目,这些工作旨在保持道路的正常使用状态(第三十四条)。
日常养护涵盖广泛的维护任务,包括小修作业以保持道路平整,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清洁,路肩边坡和边沟的维护以保障排水畅通,桥梁(涵洞)的管护确保结构安全,绿化管护提升道路美观,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确保行车安全,港湾式停靠站的维护则为乘客提供便利,附属设施的维护也必不可少。
在路政管理方面,涉及到公路及其用地的保护,公路附属设施的保护,超限运输的治理,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以及涉路行政许可等,这些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的公路行政管理工作(第三十五条)。
对于农村中的收费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里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此外,非农村公路的单位专用道(如公共工程专用道),其养护与管理则参照本办法进行,尽管它们不在农村公路的范畴内(第三十七条)。
农村公路的确权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来执行(第三十八条)。最后,本管理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制定《嘉兴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该《办法》经六届嘉兴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3月3日由嘉兴市人民政府以嘉政发〔2012〕25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养护与管理体制、养护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养护管理、路政管理、法律责任、监督考核、附则8章38条,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