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四章 仪器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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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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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20:30
在药物临床试验的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中,第四章专门针对仪器与材料的管理提出了详细规定。首先,第十四条强调了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维护标准。实验室应配备与其分析工作相适应的仪器,确保量程、精度和分辨率等符合技术指标,放置位置应合理。仪器设备需专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需定期进行校准、维护,并对状态进行标识。新购进的仪器需有安装、操作和性能验证报告,不合格或待修的仪器应及时处理,并保留维修记录。
实验材料的管理同样重要,第十五条规定,实验室应选择和使用与分析工作、方法验证及方案要求相符的材料,并确保充足。材料管理需专人负责,记录采购、接收、储存和分发的全过程,存储条件应符合要求,容器标签需注明品名、来源、批号、有效期和储存条件等详细信息。
至于试剂管理,第十六条有明确要求。实验室应选用合适的试剂和标准物质,并指定专人进行采购、接收、储存和分发的管理。同时,需详细记录试剂的称量、溶液配制过程,配制的溶液需注明品名、浓度、存储条件、配制日期、有效期及配制人员姓名等关键信息。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试剂,对处理过期试剂的记录必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