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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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8:57
根据卫生部最新的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针对0-6个月的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针对6-36个月的幼儿)、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将不再允许使用牛初乳。这一决定旨在保障婴幼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禁令只针对特定的配方食品,而不包括米粉、果蔬和奶酪等非配方产品。在选购时,消费者需留意产品标签,婴儿配方食品若含有牛初乳,将不符合新规定。对于已经审批过的含牛初乳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可以参照相关的法规来决定是否购买。总体来说,这一*旨在确保婴幼儿在成长初期获得更为纯净的营养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婴幼儿食品制造商和零售商都需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以确保市场上的产品符合健康标准。消费者在购买时,应选择符合新规定的婴幼儿食品,以保障宝宝的健康成长。同时,对于已有的含牛初乳产品,消费者在了解清楚其是否符合新规定后,再做购买决策。
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卫生部设置2012年9月1日前为过渡期限,9月1日起禁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