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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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1:39
1865年,拿破仑三世法国皇帝的倡导下,一场旨在推动欧洲统一货币的会议在巴黎召开,参与者包括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和瑞士四国。这次会议的成果是四国签订了建立拉丁货币同盟的协议,这标志着一个货币一体化的新阶段。各国基本货币沿用原有名称,法国货币体系成为基础,主币的黄金含量定为0.2903225克或4.5克白银,确保了在成员国之间的等值流通。主币包括100、50、20、10、5法郎的金币,以及5、2、1法郎和50、20生丁的银币。然而,辅币面值小于20生丁的在各国内部流通,对外则有所*。
拉丁货币同盟于1866年8月1日正式启用,其有效期至1880年1月1日,除非有成员国在1879年1月1日前提出解散申请,否则该协议还将延续15年。由于成员国在货币体系上的相近性,该同盟的实施对经济影响相对较小,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便利和经济一体化。然而,随着时光流逝,同盟的使命在19世纪末期结束,其历史意义在于早期欧洲货币合作的尝试。
扩展资料
拉丁货币同盟(1865年-1880年),是一个成立于19世纪的欧洲单一货币组织。1927年法国终止金本位,并于次年颁布新货币法,拉丁货币同盟正式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