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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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43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需申请取保候审,须依实际案情而定。若醉酒驾车的行为存在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同时在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则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反之,若醉酒驾车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然而在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同样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亦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另外,倘若醉酒驾车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且在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亦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最后,若醉酒驾车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有必要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此时亦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因此,醉酒驾车后是否需要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