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人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劳动法怎样说法!非机动车受伤属于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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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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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4:08
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机动车伤害,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的规定,职工上下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社部办公厅
《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
人社厅函[2011]339号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4:04
一般情况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 算是工伤。你这种情况,可以尝试让单位给报个工伤,和单位协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