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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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6:30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通常为一个月。然而,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的案件,这一期限可能会延长至一个半月。如果案件的管辖权发生变更,新的羁押期限会从改变后的人民*接收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人民*在审查案件时,有权决定是否需要*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他们可以选择退回*机关进行补充调查,或者自行进行侦查。一旦决定进行补充侦查,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值得注意的是,补充侦查次数有限,最多只能进行两次。补充侦查后,无论由*机关还是人民*进行,审查起诉的期限将会重新计算。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