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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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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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08:56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近年来,因为未签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职工与公司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
可以。
劳动关系也被称为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由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来保障。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如下:
(一)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二)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三)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四)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