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特别行政区五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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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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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1 18:09
在处理南海问题上,中国*明确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这是基于国际法和海洋法的立场。为了进一步强调主权归属,罗援提出了“五个存在”的策略。
首先,行政存在是关键。他建议在南海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并在东沙、西沙、南沙设立县级行政区域,配备相应的行政*。同时,全国的代表和委员可以定期到南海进行巡视,以此体现我国对南海的行政管辖权。
其次,法律地位不容忽视。罗援强调要尽快确定南海九条断续线的法律地位,使之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明确和保护。
军事存在也是维护主权的重要手段。中国应在具备驻军条件的地方驻扎军队,同时在不能驻军的区域设立主权标志,彰显我国在该地区的军事存在。
经济存在是增强实际控制的手段。他倡导鼓励中国渔民在南海进行渔业活动,居民在南海生活和生产,中海油和中石油应继续在南海进行石油勘探,以实现经济利益和主权维护的双重目标。
最后,*存在是赢得国际认同的重要途径。罗援指出,中国在南海的最早发现、命名、管辖和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都证明了中国对南海的合法权利。例如,汉朝文献中就有“千里长沙”的记载,1930年代中国对南海岛礁进行了命名,战后根据开罗宣言等文件,中国*如林则徐后代曾巡视南海,国际地图和百科全书大多认可南海属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