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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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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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4 07:07
1993年6月15日,随着孝感地区升级为孝昌县,原地区的部分乡镇得以整合。此时,孝昌县人民*筹备组成立,由刘汉平担任负责人,他带领14名选调人员着手组建*。初期,他们临时租用花园镇的石油公司办公楼和药材公司宿舍进行办公和住宿。同年7月,县人民*党组和机关支部委员会相继成立,随后在7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刘汉平当选为第一任检察长。成立初期,*设有人秘、自侦、刑检三个基础小组。
11月5日,*机构设置方案确定,增设了办公室、政工科(后改为*处)、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监所检察科(后设驻所检察室)、法纪检察科(后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下辖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控告申诉科等8个科室。1996年,又增设了检察技术科,1997年则新增了民事行政检察科。同年8月,综合预防科被并入反贪污贿赂局。1998年12月,司法*大队成为*的新成员,标志着内部机构的进一步完善和业务的全面展开。
到了2006年8月,根据县委机构改革方案,孝昌县人民*的架构进一步调整,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此时,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处、反贪污贿赂局(含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和综合预防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挂有举报中心和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检察技术科、司法*大队以及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12个职能科室,全面承担起司法监督和法律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