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携款潜逃如何定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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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5:53
员工携带*逃跑20000以上,就可以到*机关立案侦破.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时候会被通缉由*机关去定.具体的量刑定罪现在也不得而知.
但是我建议你先联系员工或者他的家属,问问是不是有事情发生,讲明利害关系.让员工自己给送回来.实在不行再报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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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挪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1、对挪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以5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2、对挪用*进行营利活动的,一般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3、挪用*归个人使用的,也是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但同时还受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如果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已经全部归还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挪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后,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只要属于依法应予追诉的,仍应按挪用*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挪用*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挪用*罪与贪污罪有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就对财产的侵犯而言,前者侵犯了*的占有权与使用权;后者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整体。2、犯罪的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原则上只限于*,例外地包括特定公物;后者既包括*,也包括公物。3、犯罪行为不同。前者只是挪用*,即暂时占有、使用*;后者是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4、犯罪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暂时占有、使用*为目的,具有归还的意图;后者以永久性不法所有为目的,不具有归还的意图。因此,对于携带挪用的*潜逃的,应当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5:54
报案,*机关会给他定罪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5:54
请问比如说七千元钱不犯法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5:55
员工收取客户款项,未缴纳公司,携款潜逃,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