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18:2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21:34
问什么?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21:39
您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第3款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l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