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提存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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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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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21:16
从法律上来讲,提存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通俗一点讲,提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申请将债的标的(如借款)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比如公证机关),债务就视为履行了;另一类可以买卖合同为例加以说明: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买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将价款提交于提存机构,卖方据以发货,当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如买方验货合格,卖方就可以向提存机构申领该笔款项,实现买卖合同的完全顺利履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21:23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提存的事由主要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的标的物应符合合同中约定。
如果提存标的物与合同标的物不符或者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两者是否相符的,提存部门应告知提存人,如提存受领人因此拒绝受领提存标的物,则不能产生提存的效力。另外,提存的标的物,以适于提存者为限;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实践中,公证处经常被作为提存机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21:23
楼上地说得很好,其实提存机关很多,公证机关是最常用的,还有例如工商部门等也可以在相应的行业或者管理对象中最为提存机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21:23
债务人把标的物放于第三方,条件具备的时候由第三方交于债权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