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报销的有效期是多久?相关的政策规定出自哪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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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21:38
你好!
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在外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武劳社[2001]123号)的规定:
第七条 退休人员易地安置在居住地、职工长驻外地在驻地住院,门诊紧急抢救、职工因公外出、探亲、法定假期期间外出在外地门诊紧急抢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住院或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出院或门诊紧急抢救后一个月内由所在单位持其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凭证,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追问这个*的这一条有特殊情况可以例外不?或者说如果我想通过某些非正规渠道办理,该走那条线,有办法搞定不?
追答这个本身就属于你的权利,如果你有延误报销的正当理由,可以写个报告经单位确认后,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的领导反映一下,应该可以按特殊情况补.非正规渠道不是这里能讨论的,况且在下也不知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21:38
也没有一个月那么短,但是应该是在当年进行报销 ,不能跨年度报销
这个一般是当地地方*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中有,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时限规定
现在各地的规定通常是要求当年发生的医保费用当年报销
你这个拖的太久了,基本没有正规渠道能进行报销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21:39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21:39
目前医保住院费报销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21:40
我们这里是当年报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