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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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9:12
明代巡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明显的阶段,从初期的尝试到最终的地方化和制度化,其核心转变是*派遣*向地方军政长官的转变,以及从临时差遣向永久机构的演化。
在宣德、正统年间,巡抚设置尚处于尝试阶段,通常以特定任务为过渡,如胡概、周忱在南直担任巡抚。宣德八年,巡抚的职责开始有明确的规定。同时,镇守官职也在英宗即位初期设立,与巡抚并存,形成“镇巡官”制度。
景泰至正德时期,巡抚的角色进一步加强了地方化和制度化。镇、巡合一后,巡抚的驻地固定和*更换原则得以确立,巡抚编制的归属也开始统一。成化、弘治以后,巡抚的选拔逐渐制度化,从寺卿、给事中等高级*中推选。
巡抚与京师的联系逐渐减弱,景泰元年巡抚可以携家眷赴任,削弱了个人与*的关系。成化二十二年废止巡抚赴京议事的规定,进一步确认了巡抚的地方化地位。
至嘉靖时期,巡抚制度已完全形成,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作为省级最高权力机构,统管十三布政使司;二是针对边境地区,如辽东、宁夏等,是新省区建制的起点;三是设立在多省交界、统治薄弱的山区,如南赣、郧阳;四是战区巡抚,包括稳定边境重镇和战事临时增设的地区,如登莱和密云。
官名。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从一品;巡抚,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