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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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8:19
通常老年痴呆症患者都根本就不能立遗嘱,因为老年痴呆症的当事人已经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的规定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人定立的遗嘱全部都是无效遗嘱。
一、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如何立遗嘱?
已经意识不清醒的老年痴呆症患者不能立遗嘱,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
(三) 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三、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年人来讲,当事人名下的这些遗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了,因为就算是让他人代写遗嘱的,也不是直接按照代写人的意愿去分配遗产的,老年痴呆症的患者已经不能辨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所以也无法立遗嘱。